法人和自然人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的异同?(法人和自然人的公民身份和公民身份有什么区别?)
1.民事能力的起始和终止是不同的。 法人的民事行为能力在法人成立时产生,在法人终止时消失,而自然人的民事行为能力从自然人出生时开始,到自然人死亡时消失。
(2)公民资格的范围不同。 某些专有于自然人的民事行为能力,如继承权、赡养权等,不能由法人享有;某些专有于特定法人的民事行为能力,如银行法人从事信贷业务的权利,自然人不能享有。
公民身份能力的不同程度。 自然人的公民权利能力具有普遍性、一致性和平等性,大体上彼此没有太大差别,但不同法人的公民权利能力有一定的限制,彼此差别很大。 其原因在于,各法人的经营性质和范围不同,分别受到法律和自身章程的限制,其公民身份能力的内容不同,例如,机构法人和法人的公民身份能力不同,各法人的权利能力也不同,只能在注册的经营范围内经营。 自然人的民事行为能力与法人的民事行为能力有一定的区别。1.法人的民事行为能力自成立时产生,终止时消灭。自然人的民事行为能力必须具有一定的年龄和精神状态。 根据《民法通则》的规定,除精神障碍者外,18岁以上的公民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者;10岁以上未满18岁的公民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者;10岁以下的公民为无民事行为能力者。 第二,法人必须在法律、法令或注册企业的范围内开展活动,并对国家和社会承担义务。 法人的民事行为超出其民事行为能力范围的,其行为无效,并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相比之下,自然人的民事行为能力并不是与该民事行为能力同时产生的,其范围可能不一致。3.自然人的民事行为能力应通过自己的行动实现。 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年满18岁或16岁以上或18岁以下的公民,以工作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民事行为能力必须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限制民事行为:10岁以上的未成年人。精神病患者对自己的行为不知情,是受限制的民事行为人。他们可以从事与年龄和智力相适应的公民活动。10岁以下的未成年人,精神残疾者不能承认自己的行为,他们没有民事行为能力。 法人的民事能力和民事能力的范围是一致的。法人自成立之日起享有民事行为能力,自成立之日起,民事行为能力终止之日起终止。法人具有民事行为能力的,同时也具有民事行为能力。
(2)公民资格的范围不同。 某些专有于自然人的民事行为能力,如继承权、赡养权等,不能由法人享有;某些专有于特定法人的民事行为能力,如银行法人从事信贷业务的权利,自然人不能享有。
公民身份能力的不同程度。 自然人的公民权利能力具有普遍性、一致性和平等性,大体上彼此没有太大差别,但不同法人的公民权利能力有一定的限制,彼此差别很大。 其原因在于,各法人的经营性质和范围不同,分别受到法律和自身章程的限制,其公民身份能力的内容不同,例如,机构法人和法人的公民身份能力不同,各法人的权利能力也不同,只能在注册的经营范围内经营。 自然人的民事行为能力与法人的民事行为能力有一定的区别。1.法人的民事行为能力自成立时产生,终止时消灭。自然人的民事行为能力必须具有一定的年龄和精神状态。 根据《民法通则》的规定,除精神障碍者外,18岁以上的公民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者;10岁以上未满18岁的公民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者;10岁以下的公民为无民事行为能力者。 第二,法人必须在法律、法令或注册企业的范围内开展活动,并对国家和社会承担义务。 法人的民事行为超出其民事行为能力范围的,其行为无效,并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相比之下,自然人的民事行为能力并不是与该民事行为能力同时产生的,其范围可能不一致。3.自然人的民事行为能力应通过自己的行动实现。 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年满18岁或16岁以上或18岁以下的公民,以工作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民事行为能力必须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限制民事行为:10岁以上的未成年人。精神病患者对自己的行为不知情,是受限制的民事行为人。他们可以从事与年龄和智力相适应的公民活动。10岁以下的未成年人,精神残疾者不能承认自己的行为,他们没有民事行为能力。 法人的民事能力和民事能力的范围是一致的。法人自成立之日起享有民事行为能力,自成立之日起,民事行为能力终止之日起终止。法人具有民事行为能力的,同时也具有民事行为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