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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民健身基础设施政策?(公共基础设施政策?)

栏目:生活妙招 时间:2024-07-21
(1)了解底部的数量。各地区应开展区域健身设施现状调查,评估健身设施布局和开放使用情况,结合有关标准规范和群众需求,找出健身设施建设存在不足之处。同时,不仅要有系统地整理可用于健身设施建设的城市空地、角落公园绿地城市道路桥梁、厂房屋顶等空间资源,还要系统地整理城市文化娱乐、养老、教育、商业等设施资源,编制可用于健身设施建设的非体育用地、非体育建筑目录指南。我们必须向社会宣传这一点。
(b)制定行动计划;各区将整合相关规划,在一年内制定健身设施建设五年行动计划明确年度目标任务重点关注人们附近的健身需求,建立贴近社区便捷的公共健身中心多功能体育场馆体育公园、健身漫步、健身广场等。要优先建设小型足球场等健身设施,综合考虑增加紧急疏散(风险功能设置。对于需要建设的大型体育设施,应严格审查,合理布局,考虑社区使用。
(c)审计程序标准化。各区在制定有关健身设施建设的计划时,会就健身设施建设的内容征求同等体育主管部门意见。在对建设项目设计方案进行审查和批准时,必须严格按照国家健身设施规划和建设标准规范进行检查。对于已建成、交付和新建的健身设施,将实行严格的使用控制,以防止其被转用。
3.发掘建设库存用地的潜力
(c)城市空置空间。各区在不影响有关规划实施、交通城市外观安全等的前提下,经社会主体申请,可以在城市空置土地上建设健身设施,并可以依法、符合兼容用途,按照地方有关临时建设的办法进行管理。
(五)利用城市公共产品建设用地。鼓励依法利用城市公共建设用地建设健身设施,综合考虑紧急疏散(风险需求。在防洪、不妨碍供水安全前提下,可以依法在河流湖泊、海岸沿线建设健身步道。
(六)通过租赁方式支持土地供应。鼓励各地区按照城市规划,在不超过20年的期限内,以租赁方式社会力量提供用于健身设施建设的土地土地租赁后转让的,在健身设施建成开放并达到约定的条件期限后,可以通过协议办理土地出让手续,转让的土地应当继续用于健身设施的建设和运营。按照使用目的通过招标拍卖转让的土地,依照有关规定执行。依法转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土地,可以办理招标手续
(七)推广复合土地模式。它支持健身设施和其他公共服务设施的功能整合。在不改变和不影响建设用地主要用途前提下,鼓励在健身设施建设中采用土地混合用途,通过与土地所有人签订互换用途的使用合同,促进健身设施项目落地。在养老院的规划和建设中,应安排足够的健身空间
4.提高建筑业水平
(c)简化审批程序。各地区将加强健身设施建设审批领域的改革,协调区域发展改革、财政自然资源生态环境住房城乡建设、体育、水利、应急管理、园林、城市管理等相关职能部门,简化优化审批程序,提高健身设施项目审批效率
(c)鼓励建筑改革。各地区要协调体育、公共卫生紧急疏散(危险)设施建设,推进公共体育设施平战双改造,确保新建或改建公共体育设施过程中的改造条件,加强预防和预防重大传染病和疏散功能。相关改造应当符合项目建设相关法律法规技术标准,并由体育总局住房城乡建设部、国家卫生委员会、应急管理部等部门另行制定的具体要求。支持满足环境保护安全等要求的空气结构健身房、组装式健身房的建设。“十四五”期间,全国将建设或扩建近千个体公园,打造全民健身载体
(三)落实社区要求。新建住宅小区应当按照有关要求和规定建设社区健身设施,与住房规划、建设、验收、交付同步,不得侵占。协助房地产开发商建造健身房和其他设施,以满足新住宅区的实际需求紧急疏散(保险)需求社区健身设施不符合现有居民小区规划要求和建设标准的,应协调老城改造、社区健身设施建设。在缺乏标准健身设施建设条件情况下,鼓励灵活建设非标准健身设施。
(十一)支持社会参与。社会力量投资建设的户外健身设施,在符合有关规划要求的前提下,经各方协商,依法确定健身设施的产权,并在建成后五年内不得改变其产权和功能用途。社会力量可以申请在已明确指定为未使用的城市空置土地、预备建设用地、文化体育用地,但土地供应尚未完成的土地上建设临时户外健身设施,使用期限一般不超过两年,不影响土地供应。
(十二)推进委托工作。推进公共体育设施“功能转型与改革机制工程。规范委托运营模式,制定和推广政府委托公共体育设施运营示范合同。鼓励对运营团队进行公开招标,委托社会力量承担公共体育设施预订、赛事信息发布、运营服务统计等工作,提高运营效率
(十三)促进设施开放。完善大型体育设施免费或低价开放补贴政策,支持体育设施免费或低价开放。发挥学校体育设施开放潜力,在政策范围内采取必要的激励机制,鼓励各区委托专业机构集中运营符合开放条件地方学校体育设施。在公共体育设施内推广学校体育活动的免费或低收费服务。要充分利用现有城市公共体育设施,加强对公共体育设施开放利用的评价监督,对开放度低、利用率低、服务提供者满意度低的,要求及时纠正。加强对公共场所户外健身器材的安装监督,确保健身器材符合应急、疏散和消防安全标准,确保各类健身器材安全使用。
(十四)加强信息化。公共体育场管理者和经营者应积极实施场馆信息化建设标准,建立预订系统,通过即时通讯工具手机客户端官方网站电话多种渠道进行预订和信息登记,确保观众的可追溯性。我们必须根据疫情预防的要求,及时调整入境限制。在开放式户外健身设施中,管理人员应监控所需人员的流动情况,并在员工过度拥挤时及时引导他们。
5.开展大众体育推广活动
(十五)加强社区体育赛事。体育总局将加强综合指导和顶层设计,结合开展“我想全民体育”群众性体育赛事,打造线上线竞技、全社会参与、多项目覆盖、多层次联动的“全国社区体育大赛”。我们必须充分发挥社区体育赛事积极作用。加强项目推广和综合保障,激发社区组织开展赛事合作活动的积极性,支持有条件学校体育俱乐部举办社区体育赛事。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指导社会力量开展社区体育赛事和培训项目。比赛主办方应严格执行疫情预防等安全控制要求,制定相关计划。n",
(十六)推广“互联网+健身”。依托现有平台资源,委托专业机构,开发基于pc终端、移动终端第三方平台全国社区体育活动管理服务体系,整合全国公共健身设施布局科学健身知识、社会体育指导员情况等内容,实现健身设施搜索预订、预订、实现社会体育领导人咨询、体育训练登记等功能,作为“全国社区体育大赛”综合服务保障平台。依托平台,采用市场方式打造“全国社区体育大赛”品牌,鼓励各地区正在进行或计划进行的线上、线下社区赛事活动自愿参与平台,并为相关活动提供组织管理、人才技术方面的支持。提高国家健身公共服务的智能化、信息化、数字水平
(十七)鼓励在家工作。按照常规疫情防控要求,积极推进家庭健身和全国健身网活动活动,充分发挥全民健身对提高全民健康免疫水平积极作用。在健康中国行动系列中,我们将积极推进家庭健身推广计划,鼓励各地区与在线体育平台合作,举办家庭健身课程。鼓励体育明星等体育专家技术人员参加现场健身活动,普及体育健身知识,进行科学的健身指导,激发群众的健身热情。
(十八)实质性组织基础。各地区应加快制定和完善有关社区体育的标准和体制规范。培养和发展基层体育组织,如社会体育领袖协会和社区体育俱乐部。加强社会体育指导员队伍建设,优化社会体育指导员的等级制度,为组织社区体育活动和指导科学健身发挥充分作用
6.加强组织领导
体育总局会同有关部门,制定落实本意见工作计划工作登记册,对各省(区、直辖市)政府落实本意见情况进行跟踪、评估和监督。有关部门要加强沟通协调,完善健身设施规划、土地利用、开放运营等方面政策和标准,完善开展社区体育、家庭健身的措施,指导当地相关工作。各地区要把健身设施的规划建设、开放使用和群众体育的发展纳入重点工作,建立明确责任合理分工、共同管理的工作机制,并根据当地实际情况提出具体实施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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