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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重复参加职工医保和居民医保能退费吗 职工医保和居民医保重复缴费能退吗

栏目:生活妙招 时间:2022-12-29

可以申请退款。职工医疗保险待遇正常后加入居民医疗保险的,由于不在居民医疗保险范围内,被保险人可以申请居民医疗保险退款,验证符合条件居民医疗保险退款。

居民医疗保险费及其他退款处理

1、获得财政补贴退款。被保险人缴纳居民医疗保险费后,经审查符合享受财政补贴条件的,按其应享受的财政补贴金额返还本人缴款。

2、获得困难补贴的退款。被保险人规定缴纳居民医疗保险费后,经有关部门批准享受补助金的,按其应享受的补助金额退还本人缴款。

3、死亡退款。被保险人于次年缴款完毕,至次年1月1日死亡的,法定继承人或者指定受益人可以申请退还个人缴纳的医疗保险费。

4、大学生普通居民在市里重新缴费。作为大学生参加新学年居民医疗保险,作为普通居民重复参加次年居民医疗保险的,被保险人重复缴纳,被保险人可以申请返还重复缴纳的大学生或者普通居民医疗保险费。发生大学生医保待遇的,返还普通居民医保费。

5、医保等级变更。在上一年度集中融资期间,被保险人申请变更当年居民医疗保险等级或者退款的,由于未进入居民医疗保险待遇享受期间(当年1月至12月),被保险人可以在上一年度集中融资期间主动申请变更或者退款。

职工医疗保险费退款处理

一、个人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人(以下简称个人订户)应当按照政策文件办理退款。

1.一次性支付退款。一次性支付医保费后,享受我市职工医保个人身份优惠缴费率财政补贴(以下简称医保优惠政策)的职工医保个人参保人员,可以按照规定申请返还按享受的医保优惠政策计算的费用

2、每年退款。个人参保人在按年正常缴纳保险费后,经审查享受医保优惠政策的,可以按规定申请退还享受医保优惠政策计算的费用

3.失业重缴的退款。个人参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已由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参保缴纳,并以个人身份参保职工医疗保险,形成重复缴费。他们可以在第二年申请返还重复期间个人加入缴纳的费用。(重复期间转入个人账户资金应予以扣除)

4.退龄下冈退款。在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前,国有企业老年下岗职工按规定参加职工医疗保险,按年支付医疗保险费。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后,就业服务管理机构按照我市有关规定缴纳余生医疗费后,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同时形成重复缴费。第二年,申请返还重复缴费期间加入个人保险缴纳的费用。(重复缴款期间转入个人账户资金应予以扣除)

二、个人参人员死亡退款根据缴款与享受待遇期间的对应关系事实上是要求的。

1.部分退款。一次性以二级标准单独缴纳的个人参保人,按照规定享受相应医疗保险待遇(含个人账户资金)后死亡的,按照死亡当月个人账户标准和一次性单独缴纳的剩余年限按月计算)一次性返还个人账户剩余年限调整基金和大额医保基金包括的部分不予退还。

人参保人按二级标准支付年度缴款,按规定享受相应医保待遇(含个人账户资金)后死亡的,在个人账户剩余月份一次性退款,整体基金和大型医保基金包括的部分不予退款。

2.全额退款。个人被保险人自次年1月1日起一次性缴纳医疗保险费后,至次年1月31日死亡的,其法定继承人或者指定受益人可以申请次年1月1日以后全额返还相应的被保险费。

按年缴纳的个人参保人在当年1月31日前死亡,法定继承人或者指定受益人可以申请全额退款。

三、个人参保单位重复缴费、退休后多支付的退款,应保证缴费年限持续、无遗漏。

1.反复退还调职保险。个人参保人在医疗保险费按年缴纳后,转为用人单位参保,形成重复缴费。在此期间未享受相关待遇的,可以在次年重复期间申请退还缴纳个人保险的费用。(重复期间汇入个人账户资金应当扣除)

2.反复退还退休保险。个人参保人员办理退休手续继续缴付缴款。经审查达到医疗保险缴费年限的,可以申请退还超过医疗保险规定缴费年限的医疗保险费。其个人账户退休后应按照符合医保缴费年限的转入标准和多缴费月数进行清算,退款时应扣除多缴费金额

四、职工医保处理中发生的差错

1.支付年数错误。被保险人办理退休手续,补足不足年限后,重新确定医保缴费年限,多支付医保费的,可以申请退还。

2.误入金。被保险公司或者个人在征收过程中发现错票的,可以调整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征收计划,如出现错误金额,如“逾期付款”等错误金额的,可以申请退款。

3.停止保修失败。因经办机构差错、系统故障原因员工医保停办在更多医保缴费未成功期间未享受相关待遇的,可以申请退款。

4.程序延迟。因员工离职、死亡手续延误而支付较多医疗保险费的,可以申请退款。被保险人因被保险人退休手续延误,在职、退休期间形成的医疗保险待遇差额,由被保险人按照医疗保险有关规定支付。

5、信息错误。因姓名、身份证号码银行号码信息录入错误造成的误收款或误扣,期间未享受相关待遇的,可以申请退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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