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城乡居民医保报销办理地点 居民医保报销地点
重庆居民医保报销分为门诊报销和住院报销。住院报销分为基本医疗保险和严重疾病两部分。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和重症疾病保险基金直接结算。
住院报销标准
居民医疗保险一级被保险人住院政策范围内的费用从基本医疗保险起始标准超过支付限额的,调整基金按以下比例支付:。
三级医疗机构一级参保人报销比例为50锒兑搅苹贡ㄏ壤?0?/p>
二级医疗机构二级参保人报销比例为75锶兑搅苹贡ㄏ壤?5?/p>
大病保险的报销标准:2022年1月1日起,大病保险支付额调整为15412元/人年。
特殊说明:
被保险人在自然年度内首次按市、农村居民大病保险报销的自负金首次或累计超过起付标准的,由大病保险按比例支付。
自负金是指居民医疗保险基金报销范围内的医疗费用,由居民医疗保险基金按规定首次报销,后由被保险人支付。
一般门诊报销标准
1.门诊报销比例:一级医疗机构60锒兑搅苹?0锶兑搅苹共槐ㄏ?/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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