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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居民医保特病办理攻略 居民医保特病如何办理

栏目:生活常识 时间:2022-12-28

每月集中诊疗处理流程

1、申报

居住在本市各区县参保人员,如为我参保人员可在各区县附近申报体检。

本人或其委托人应当向被保险人所在地、县医疗保险局或其指定的机构申报。

所需信息重庆医保特殊疾病申报表,原身份证社保卡近期2张1英寸无冠照片,委托他人办理双方签字的原身份证委托书

2、体检

参加区县医保局每月组织的集中体检

必要资料:本人病史资料包括既往住院(就诊)病历及相关检查、诊断证明等。

3、出具证书

体检鉴定后符合特病资格者发给特病证

快速直接处理过程特殊情况下

被保险人患有结核、精神疾病恶性肿瘤放疗(化学)治疗和镇痛治疗、肾、肝、肺、心脏瓣膜、造血干细胞移植抗排斥治疗、肾功能衰竭门诊透析治疗、危笃、卧床不起或老年患者特殊情况被保险人不能参加集中体检,直接迅速处理。

1、申报

本人或其委托人应当向被保险人所在地、县医疗保险局或其指定的机构申报。

必要资料:《重庆市医保特殊疾病申报表》。

2、处理

具有相关鉴定资格医院区县医保局指定(或市级明确)进行诊断

请人(持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或委托人、监护人(持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书)携带以下信息

重庆市医保特殊疾病申报表》、门诊病历原件、住院病历复印件(加盖医院专用章)、检查资料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医院专用章)、社保卡原件原则上不进行重复检查,检查鉴定结束医院出具《重庆市医保特殊疾病诊断证明》。

3、出具证书

根据医院出具的《重庆市医保特殊疾病诊断证明》在区县医保局办理特殊疾病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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