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人格的理解
理解人格
人格又称个性,这个概念来自希腊语的佩尔索纳,原本主要指演员在舞台上佩戴的面具,类似于中国京剧的面具。后来心理学解释说,在人生的大舞台上,人们也要根据不同的社会角色改变面具,这是人格的外在表现。面具后面是真实的自我。那是真正的自我。可能和外面的口罩完全不一样。在伦理学上,指社会成员中个人在一定的经济、道德、文化关系中表现出来的道德特征和行为方式的心理学上,指人的性格、气质、兴趣、兴趣、能力的总和的法律上,主要指作为权利义务主体的资格。从我们培养社会人才的角度来看,这些意义都是兼而有之的,可以说是人类社会属性的集中表现。
人格是指具有自我意识和自我控制能力,具有感觉、情感、意志等功能的主体。就像电脑软件一样。可以脱离人的身体和物质生活条件。独立存在于人类精神文化的维度中。所谓人格,主要是指与他人不同的独特而稳定的想法和行动风格。人格是具有一定倾向性和相对稳定心理特征的整体精神面貌的总和。人格是法律资格,是自然人法的概念。是自然人的主体性要素的总称。法律上不得转让或剥夺人格。民法领域人格是自然人主要因素的总称。人格关系是自然人根据彼此的人格或人格因素形成的关系。人格因素是自然人不可分割的,没有直接的经济内容,包括生活、身体、健康等物质因素,以及名称、肖像、荣誉、名誉、隐私等精神因素。人格不得依法抛弃、转让、剥夺。除去荣誉权。根据民法通则和公司法等相关法律的规定,法人也具有一定限度的包括名声权、荣誉权、名誉权在内的人格权。法人人格权可以依法放弃、转让、剥夺。